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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硕博连读生申请资格考核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07

  为提高中心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对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简称硕博生)的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方式 

  硕博生:是指从入学的优秀硕士生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选拔方式。 

  硕博生在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后,可申请对其进行博士生资格考核。 

  二、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的硕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应为在学硕士生,就读硕士学位满两年(从硕士入学之日至博士入学之日),已修完全部硕士课程且成绩优良,每门课考试成绩平均分应达到80分及以上; 

  3、硕博生课程学习总学分应不低于38学分,课程学习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的学习。学位课学分不低于27学分,其中,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公共学位课11学分。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须修读公共学位课《学术道德与论文写作规范》、《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硕士学位英语》(英语a); 

  4、硕博生在硕士阶段须选修博士生的公共学位课包括《博士学位英语》(英语b),并通过考试; 

  5、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合理,表现出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趋势; 

  6、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表现出较好的科研工作潜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硕博生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要求:在表格上贴上一寸免冠照片、a4纸打印装订)。 

  2、《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要求:需有考生本人签字,在表格上贴上近期免冠照片、a4纸打印装订)。 

  3、《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名正研级推荐专家填写推荐书寄至我中心招生办,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要求:a4纸打印装订)。 

  4、《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考生表现情况表》(要求:a4纸打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书》(含考生自述,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6、提供本科课程成绩单,以及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要求:加盖有效印章)、论文开题报告。 

  7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要求:与报名表和信息表上所贴照片要是同一底版的、照片背面要写上姓名)。 

  8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等。  

  9、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和报考博士导师意见(见附件1)。 

  注:以上表格在我中心网站上下载,地址如下:http://www.las.cas.cn“研究生教育”栏目下的“招生信息”中“博士招生”。 

  备注:凡未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此次考核。 

  四、报名时间、方式 

  1、在学硕士生拟硕博连读转博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招生统一网上报名。硕博读转博的资格考核每年秋季进行一次。考核时间由研究生教育处另行通知。 

  2、网上报名后,并按照中心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要求交报名费和申请材料。 

  五、资格审核和考核要求: 

  

  2、中心成立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应不少于3)组成的资格考核小组。资格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及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对申请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申请者硕士阶段学习和研究情况、硕士学位论文进展以及所提交的其它材料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 

  3考核主要以综合面试答辩方式进行。考生须准备ppt报告,专家组进行提问和答辩。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考核专家按百分制给每位考生量化打分。通过考核的成绩作为复试录取成绩公示,上报国科大。 

  六、录取和培养 

     被录取硕博生在当年9月办理博士生入学注册手续。培养方式、学制、待遇及学习年限均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博士生要求执行。 

  七、其他 

  1、未通过资格考核的硕博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两年后如确属达不到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无法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本人可申请终止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经导师同意,报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申请硕士学位,并报国科大批准后,将博士学籍转成硕士学籍。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八、本规定由文献情报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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