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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9-09-08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馆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维护正常秩序,保证研究生外出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从严掌握,对出市区的活动要严格控制,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

第二条 组织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活动主题要健康向上,活动前要制定安全预案。

第三条 组织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须填写《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经研究生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

第四条 未经我馆主管领导同意,严禁任何人擅自组织或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组织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

第五条 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用车必须租用具有正规旅游企业资质的车辆。

第六条 集体外出活动40名以下,应有一名老师带队,40名以上的,应有二名(或以上)老师带队;带队老师应定时与主管领导联系,报告研究生安全状况。

第七条 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队者,后果责任自负。

第八条 如有无视纪律,私自组织研究生外出活动,我馆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承担。

第九条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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